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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年08月25日


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0 号)的规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100人,其中运动训练专业50人,美术学专业和绘画专业各25人。

2. 招生对象及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021 年 6 月 30 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需根据专科所学专业,对照《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我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

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专升本”学生需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作为专项技术考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跆拳道、体育舞蹈、健美操。项目填报时间和方式在我校教务处官网另行发布通知。

二、报名方式

从今年起,湖南省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6 日 0 点-3 月 25 日 24 点。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考试安排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学和绘画专业“专升本”招生考试科目:《大学英语》(满分值100分),《素描》(满分值100分),《命题创作》(满分值100分)。

“运动训练”专业“专升本”招生考试科目:《大学英语》(满分值100分),《运动解剖学》(满分值100分),《专项技术考试》(满分值300分)。

2.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试收费

考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星期天),特殊情况再另行发表通知。

考试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具体考点详情另行通知;

考试收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文件执行。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表如下(北京时间):

 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3.考务组织

学校将按照《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要求,健全完善命题、组考工作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严格落实命题、制卷、评卷、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和措施,坚决防止出现试题试卷失密、泄密情况。健全完善评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健全完善工作审核制度,在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录取等重要环节,均要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建立完善台账记录制度,加强对工作全流程特别是考点设置和考场监考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究,确保考试安全。

四、录取

1.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由我校自主确定,原则上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科学合理地确定。

2. 实施两类专项计划。(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 10 个百分点。(2)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录取比例由我校确定,但不得低于 60%。

3.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及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等情况,我校将向湖南省教育厅追加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占用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4. 考试缺考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取消录取资格。考试违纪、舞弊的,取消录取资格。6 月30 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不予以录取。

5. 6月15日前,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教务处网页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上报湖南省教育厅。

五、“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

1.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2. 我校对“专升本”学生参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相关规定管理,“专升本”学生班级和住宿分配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3.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4. 高职(专科)学校负责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好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校档案馆。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附件1)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应按时缴清。如果有新的收费管理文件,参照新文件执行。《衡阳师范学院2021专升本学生收费项目》由我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9910866

咨询值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校教务处负责在教务处官网公布实施发布“专升本”工作信息。

地址: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邮政编码:421002)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2021专升本学生收费项目(暂定)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衡阳师范学院2021专升本学生收费项目(暂定)

 

一、学费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分制收费实施办法(试行)》规定,2021年专升本学生按照2019级学生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毕业时进行结算。  

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二、住宿费及空调使用维护费

1.住宿费

一类学生公寓1200元/人·年,二类公寓1000元/人·年,三类公寓700元/人·年,非公寓600元/人·年。

2.空调使用维护费

一类学生公寓100元/人· 年,二类学生公寓80元/人· 年,三类学生公寓和非公寓50元/人·年。

三、代收费
    1.书籍费500元/人(每学年预收,按实结算)

2.体检费85元/人(暂定)

5.医保费280元/人/年(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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