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 2021 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 施方案》(湘教发〔2021〕2 号)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2021 年继续从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中 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我校全日制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习期满两年 (五年制专业学习三年)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符合 《湖南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 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为组织开展好今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特制定 2021 年湖南城市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奇
副组长:郑卫民 雷存喜 李 斌
成 员:刘长辉 李梦醒 肖爱民 贺正宜 彭建国 周建存
二、招生规模及要求
2021 年学校“专升本”计划招生 680 人,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我 校各专业建设条件确定(见附件 1)。各专业按省教育厅公布的专 业大类招生,考生报考可选择专业大类中的一个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三、招生范围和要求
1.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 毕业证书的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 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2.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 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 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银奖者,符合“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可免试进入我校相应本科 专业学习。
3.在部队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 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 进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 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 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我校和教育厅审核。
四、招生选拔方式
1.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2021 年 3 月 16 -25 日登录“湖 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 期不接受报名。学生报名后,学校于 4 月 10 日前在网上审核并确认 学生报名资格,并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完成相关内容公示(校内显著位 置张榜公布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以及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查。
公示内容:
(1)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审核认定;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
(3)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
2.选拔考试
(1)考试科目见附件 2
(2)考试时间:2021 年 5 月 15 日
(3)考试地点:湖南城市学院
(4)学校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专升本”考试, 参加考试的学生持健康绿码和考前 14 天行程码。考试往返及考试期 间相关安全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3.录取工作
(1)根据选拔考试成绩,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 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选拔名单。
(2)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校园网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后,我 校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前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报省 教育厅办理审核注册手续。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即取得 我校 2019 级相应本科专业学籍。我校将于 2021 年 7 月发出“专升 本”录取通知书。
(3)被确定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统一到原推荐学校领取录取 通知书,办理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并在规定时间来我校报到学-4- 习。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不来学校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 自动放弃。
五、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 行,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见附件 3)。
2.有关“专升本”的报名、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校务公开要求, 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徇私舞弊、 违规操作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3.“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须严格执行我校相应专业 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湖南城市学院
2021 年 3 月 9 日
附件:
1.2021 年湖南城市学院“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
2.2021 年湖南城市学院 “专升本”专业考试科目
3.2021 年湖南城市学院 “专升本”专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