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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 2021 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08月25日

南华大学 2021 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 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通〔2021〕2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从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为确保2021年学校“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布置、决定“专升本” 工作有关事项。 

组 长:张灼华 

副组长:阳小华、何旭娟、熊哲琰 

成 员:刘泽华、伍衡山、李 照、刘振中、曾建新 曾 国、黄坤荣、谭建国

2.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选拔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部),由 刘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 施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为: 

1.矿物加工工程,拟招生计划数 33 人; 

2.矿物资源工程,拟招生计划数 34 人; 

3.资源勘查工程,拟招生计划数 33 人。

三、选拔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四、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登 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 名。学生报考专业应符合湖南省专升本大类与我校本科专业类对应关 系的要求。 

2.4 月 10 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在网上审核其学生报名资格 并提交确认。 

(二)选拔考试 

1.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 3 门,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每科目总分为100 分、考试时长为 100 分钟。各招生专业招生对应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等详情见附件(附件 1-2),也访问南华大学教务 部 

2.考试时间:初定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星期六),如因疫情等 原因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3.考点设南华大学红湘校区。 

4.学校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 5 月 20 日前落实组考工作,确 保各项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人,其中“专升本”考务工作严格遵守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执行。

(三)录取工作 

1.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 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 

2.符合“专升本”基本要求并具备以下两类条件之一者,具有我 校免试推荐录取资格:(1)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 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3.6 月 15 日前,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7 天(同 时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公示 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

4.6 月 30 日前,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反馈情况, 确定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入学报到相关事项见通知书内 资料。

5.9 月 30 日前,学校完成 2021 年“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

三、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 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二)“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 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 本科学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 〔2002〕15 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三)学校 2021 年“专升本”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校务公开 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 公平、公正。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 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 3)执行。 

(五)本方案由南华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释,联系电话,0731-8991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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