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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1 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08月25日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1 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院 2021 年“专升本”工作,根据《2021 年湖南省 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1〕 2 号)和《关于下达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 生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21〕32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 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由“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决定“专 升本”工作有关事项。成员如下: 

组 长:何旭娟 

副组长:伍衡山 曾建新 

成 员:廖 力 邱长军 谢 东 阳剑兰 彭如恕 尹小波 旷 勇 

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2.根据文件精神,2021 年全省设立统一的“湖南省普通高 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 公布招生专业范围和具体报名办法,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 理,学校负责完成组考工作,并对船山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 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工作原则 

1.广泛宣传,严肃考风。 

2.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择优。

3.严明纪律,在选拔考试、录取等环节接受省教育厅、南华 大学纪检监察处、社会及考生监督。 

举报电话:073189910866

三、招收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 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 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 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银奖。

(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 毕业生。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等的复印件(加 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收专业与计划 

根据我院各专业现有办学规模及教学资源情况,拟定 2021 年接收“专升本”的专业与计划数如下: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1 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五、考试安排与录取 

1.考试时间与地点:初定于 5 月 22 日(星期六)南华大学 红湘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升本”考务工作严格遵守《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 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 

3.学校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 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 

4.各专业考试科目: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1 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每门课程总分为 100 分, 考试时间为 100 分钟。 

5.考试大纲与参考教材:见附件 1 

6.6 月 15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7 天,公 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加盖学校公章, 报省教育厅。 

7.6 月 30 日前,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反馈 情况,给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与入学须知。 

8.在 9 月 30 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 

9.“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 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4 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 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 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六、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 报到时交清。 

2.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 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本方案由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3.咨询联系电话:0731-89910866

附件 1: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1 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大纲 

附件 2: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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