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1 年“专升本”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 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认 真做好我校 2021 年“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根据省教育厅《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 〔2021〕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 导及研究“专升本”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组 长:廖小平
副组长:朱道弘 严曙光 王忠伟 尹 健
成 员:张学文 刘高强 易 锦 李建兵 张先勇 罗 忠 何志祥 唐立新 余绍军 李建安 尹少华 刘文金 沈守云 钟永德 周志宏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 务处,刘高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接收专科学生相关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学院院长任 组长,成员由教学副院长、党委(总支)副书记、教学秘书组成。 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报教务处备案。
独立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另行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二、推进“专升本”考试招生模式改革
1.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21 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不再实 行院校签约和学校推荐制,全省设立统一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招生专 业范围和具体报名办法,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考试录取工 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2.学校接收免试推荐录取学生范围如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 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中国 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具体名单以省教育 厅确认为准。(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 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 科)毕业生。
3.继续实施两类专项计划。(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 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 10 个百分点。(2)做好应征 入伍服兵役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参加“专升本”考试工作。凡 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 高职(专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 2021 年“专升本”相关专 业选拔考试,录取比例不低于 60%。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且 2021 年 6 月 30 日 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 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学校将在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学生的报名资格,如有未达到 报考条件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学校 2021 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数如下:
(二)报名
1.省教育厅将按专业大类设定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应的本科 专业。每位报考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网上填报 1 所本科学校的 1 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期间的前 7 天考生可实时查看报名情况,之后不可查看,每位考生志愿初次提交后允许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 会。
2.3 月 16 日-25 日,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学生登 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 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其中,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 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于 3 月 1 日-12 日(仅限工作日)持本人 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就业指导中心”) 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就业指导中心初审符合要求的考生自行在网上 报名(须标注毕业当年入伍且 2020 年退役)。
3.4 月 10 日前,学校在网上审核所有本校专科学生报名资格并 提交确认。
注:具体报名操作细则及要求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核认定
1.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认定。学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标注免试推 荐毕业生及免试项目。学校组织本校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专科毕业 生填写《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 审查表》(见附件 1),并经学校初审公示 7 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 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牵头审核。未通过免试推荐资格认定的学 生仍可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报考学校不变)。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标 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学校初审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毕业生名单(省内、省外生源分开统计)并公示 7 天无异议后,将 加盖公章的汇总名单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生源以 学校审核确认名单为准,学校审核省外生源时,须查验由县级扶贫 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3.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此类考生中的应届毕业生在 网上报名时须标注“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学校对本校就读期 间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公示 7 天无异议后,将 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和学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 (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证明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 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当年应征入伍且 2020 年退役毕业生名单 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学生处,学生处会同省兵役部门审 核确认。
上述三类资格认定学生名单于 4 月 10 日前提交省教育厅相关 处室审核。省教育厅将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 台”公示。
(四)选拔考试与录取
1.6 月 1 日前,学校完成所有组考工作。
(1)“专升本”的命题和考务工作按照《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 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 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选拔考试相关工作。
(2)考试科目 3 门: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 1 门。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相关考试大纲见 附件 2。
(3)考试时间:初定于 2021 年 5 月中下旬(其中 1 天),视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考试时间,通过学校官网或“湖南省 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另行发布。
(4)考试地点:通过学校官网或“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 信息管理平台”另行发布。
2.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 专业的录取率由学校自主确定,原则上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 率科学合理地确定。
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 行计划单列。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及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 等情况需要追加计划的,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确认后,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追加计划。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占用追加计划, 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3.6 月 15 日前,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不少 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加 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4.6 月 30 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省教育厅 对学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进行比对核查,核查后将比对情况 反馈学校。学校对核查无误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管理
1.学校按有关规定给本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 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被 我校录取学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我校将于 9 月 30 日 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 手续,注册时学校将按要求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 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2.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校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 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 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 在学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 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规定颁发本科 毕业证书。 3.学校负责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好本校被录取“专升 本”学生的个人档案,及时做好与其录取本科学校的档案移交等工 作。
五、工作原则和要求
1.“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 行全程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升本”工作 监督管理机制,全程参与监督,确保“专升本”工作公平、公正、 公开。对于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对于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重点整治,坚 决纠正,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问责。
2.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学院要切实 履行好本单位职责,健全完善“专升本”考试招生各项制度,特别 是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要求。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要协 调做好考试楼栋的卫生消毒、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须提前 一天完成考试楼栋(树人楼)的卫生消毒和封闭管理,并完成考试 期间学生出入考试楼栋和考场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演练。信息中心 要做好考场多媒体设施维护和考试监控等相关工作。
3.学校加强对独立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升本” 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独立学院“专升本”工作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定;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负责对其相关工作进行指导。招生就业处负责监督独立学 院“专升本”有关招生计划执行和调整等方面的工作;教务处负责 独立学院“专升本”工作的整体培训、有关具体政策解读,并主要 监管各环节重要信息发布和录取结果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独立 学院“专升本”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独立学院要进一步压实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学 校相关工作和纪律的要求,在组考、考试安全、录取、信息发布等 重点环节将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要在“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全程 主动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报告,并接受管理和监督,一些重 要信息和结果未经学校同意后,不得自行发布或公布;考试安全等 工作要主动接受教务处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涉及录取结 果等重要事项和工作需报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确保 2021 年“专升本”各项工作落实落 细,按要求推进完成各项工作。